社会是功利的–《后窗》观后感
犬儒主义以及斯噶多主义对道德的坚持达到了一种令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他们认为道德是真理,任何有损道德的行为都应当摒弃,哪怕这种摒弃将出现原本只要通过对道德某些损益能够避免的可怖的结果。
根据这样的理想和行为准则,孟子所主张的“嫂溺”从权,则没有一点价值,即是为了完整的道德,小叔子只能对“嫂溺于井”无能为力,尽管这行为造成了原本可以避免的人命损失,但对于维护道德的纯洁和完整它是有好处的。
从这样的例子来看,犬儒主义以及斯噶多主义甚至包括那些笼统的道德主义者们,用世俗的话来形容就是一根筋。
不过,同样在《孟子》里还有另外一句话:行一不义,杀一不辜,取天下而弗为也。这也是典型的道德主义,谁要是拘泥于这个标准,恐怕中国的历史不知要 变成什么样了,不过,孟子又说:“此一时,彼一时也”,这又回到了“权”的理念,看来孟子的言论不仅是在个别单段有逻辑上的错误,在整个体系里也存在着理 论矛盾呢。这是题外话。more
《后窗》是希区柯克的一部电影,关于希区柯克已经有太多人说了,他的拍摄手法、他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以及那些电影的花边新闻,无论在哪个有关电影的书籍或网站,都一抓一大把,不过我要讲的只是希区柯克对于道德的一些讨论,外加我的一点感想。
有人说希区柯克擅长于玩弄道德,并且热衷于玩弄道德,我认为有失偏颇了些,就说在《后窗》这部电影中,我并未看出来他在哪些地方玩弄了道德,相反,希区柯克给了我们一个有关道德的讨论。
我们都知道偷窥是不道德的,同样杀人也是不道德的,在纯粹道德主义上说,这两者之间并没有量上的不同,因为它们都是不道德,而不存在谁比谁不道德,如果有一个国家的法律是由纯粹道德主义者来制定,那么杀人者和偷窥者都应当处死。
但是影片讲述的是一个事实,偷窥者因为偷窥到了邻居杀人,所以偷窥者避免了道德谴责,而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杀人者身上,这是符合社会常识的,任何一 个社会都会依此行事,因为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由纯粹道德主义制定法律的国家,几乎所有社会都是功利性的,它与纯粹道德有着截然不同的办事方法,从功利 性来看,偷窥和杀人同时发生,与杀人相比,偷窥就显的不是那么不道德,一个偷窥者偷窥到了一起杀人案并揭发了它,这个偷窥者不仅能避免道德谴责还有可能得 到某方面的赞赏,可以说它们之间被强加了一个量级关系,这个量级关系比较形象的表现在法律的量刑上,这样的功利性带来的是比坚持纯粹道德而为整个社会的道 德建设带来更高的效率。
影片就是讲述了这么一个事实,但是《后窗》的伟大在于,它通过主人公的话试图去验证这个事实背后理论依据,即功利性是否那么理所当然,jeff说:我怀疑我用镜头来偷窥他人隐私是否符合道德?仅仅因为我们证明他是清白的,就情有可原么?
假如jeff一开始就坚持认为偷窥是不符合道德的,从而从偷窥这个方面,他就满足了他的道德欲,既然不偷窥那么他就不能揭发一起杀人案,如果这起杀人案不能揭发,这对于道德又是有所损害的。
从纯粹道德主义来看jeff怎么做的都是错的,他的错只能让他自己去承担,因为他的偷窥癖即使发现了一宗杀人案也不能减轻他的罪孽,不过由此带来的好处(杀人犯和偷窥者被处罚有利于社会)却由那帮什么都没做的纯粹道德主义者们来享用。
从社会功利性,这就简单多了,Jeff即使是通过偷窥来发现杀人案,也无损于他,因为功利性的道德要求存在着量级关系,jeff的道德缺陷微不足 道,但是一起杀人比之偷窥对于社会有太大的危害以至于偷窥在jeff这种状况下是可以被原谅的,不过随之而来的是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现实–人的神性在哪 里?神性就是纯粹的道德啊。
这让我想到凯文·卡特的处境。